作者:常宣 近年来,福建省长乐市以“挖掘、盘整、弘扬、创新”的工作思路,打造文化长乐。同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市场运作、多方引导等方式,建成了人民会堂、博物馆、图书文献中心等一大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和美术馆、音乐馆等40多个文化展馆以及200多个市镇村级主题文化公园;全市镇乡、村居600多个不同规模的文化中心、礼堂、老年人活动中心和“两室三栏”等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日趋完善,为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三制”支撑免费开放 长乐的文化设施在建成后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之所以能做到如此,主要是在投入上采取了“三三制”:1/3是政府投入,1/3是社会捐赠,1/3是市场运作。这种“政府牵头,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筹资”的文化建设投入机制,使文化建设有了源源不断的“活水”,体现了文化建设公益性与市场性的有机结合。 市委、市政府立足长乐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近几年共投资6亿多元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并逐年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从而使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各类文化场馆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并辐射、带动农村文化建设,促进了全市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形成了独特的“长乐博物馆之乡”的盛况。现在,每年长乐市安排公共财政投向宣传文化领域的资金还在继续增加,2008年财政预算安排716万元用于文化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抓好规划、引导和管理,促进文化设施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长乐博物馆 同时,作为华侨之乡,长乐市积极调动企业家、华侨、社会公众热爱家乡、回报桑梓的热情,发挥他们资助公益事业、共建美好长乐的积极性,主要采取了无偿捐建、有偿冠名、对口援建等方式,引导发动他们参与文化建设。2008年元月读书节期间,全市企业家主动捐资443万元用于市图书馆购书,以后每年将通过图书馆招标的方式来购书。 在市场运作方面,长乐主要采取了盘活土地和协商双赢的方式。2002年,长乐市组建了市土地发展中心,通过盘活相关土地资源,筹集到城市文化建设资金3亿多元。长乐博物馆的建设就是典型例子。这块土地位于城区爱心路西侧,原来是一片近40亩的废旧厂房。土地发展中心于2002年底回收后,将其中的20亩地出让给开发商,收回土地拍卖款1700多万元,一方面解决了市区中心土地闲置问题,一方面又为博物馆的建设和布展筹措了90%以上的资金。 打造“半小时文化圈” 在城区文化设施不断完善的同时,长乐市委、市政府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目前,全市1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有设备良好的文化中心,80%以上的社区和村建有文化活动阵地。2008年,市财政又专项投入500万元用于规范提升镇乡街道文化中心建设,有计划地把郑和航海馆、吴航书院、纺织馆、进士馆、天文馆、鸟语林、芦际潭森林公园、晦翁岩森林公园等都规划和建设在农村,实现了市民在自己生活、生产的区域步行半小时基本能享受到所在地的公共文化设施所提供的服务。一个点多、面广、线长的“半小时文化圈”已初步形成;同时,长乐市通过通信服务网络、调频广播网络、有线电视网络、政务网络、图文传播网络和流动服务等方式,大力向农村基层群众传播先进文化,如以市图书馆和新华书店为依托,共建成图书馆分馆5个、图书流动点17个,“图书大篷车”已走遍长乐的农村大地。在送文化下乡的同时,通过基层文化站的有效引导,群众自发组织了腰鼓队、舞蹈队、闽剧票友会、亻尺唱票友会等群众自娱自乐团体,并通过举办民间闽剧艺术节、民间文艺汇演等形式,带动了闽剧、舞狮、台阁等民间文艺活动的兴起和发展。 除了基层政府的部分出资外,城乡单位共建、企业共建、军民共建、侨领共建等方式为基层的文化设施建设创造了活力。如首占镇采取与保险公司共建的模式,将原有破旧的礼元村祠堂改建翻修,变成村活动中心,设置了孝心榜、成才榜、阅览室等,将先进文化与祠堂文化结合,使祠堂变成传统文化的纪念堂和先进文化的传播阵地。 图书文献中心 规范管理 呈现实效 针对文化场馆众多的特点,长乐市在日常管理上以财政补助、市场运作、开发旅游等方式不断增强管理水平和实效,使文化设施的运转和维护始终保持良好的态势。 目前,长乐市所有文化展馆全部对外免费开放,市区展馆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修缮等资金均由市财政给予拨款补助,市里每年都将市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相关资金用于文化场馆的日常维护,使文化场馆保持正常高效运行。此外,长乐市每年都对市级文化场馆运转情况进行细化摸底调查,市财政对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并对经费做出相应的调整,2008年财政又安排了140多万元用于市区场馆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和展馆维护等,确保场馆设施与展示内容紧跟时代步伐,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长乐人民会堂 民间养业是长乐市农村文化场所实现日常管理的主要方式,即在社会各界捐资建设文化设施的基础上,预留部分资金用于场馆建设后的日常管理。这部分资金作为固定基金不动,由村民代表组成民间理事会进行管理,主要采取存入银行和投资企业两种模式,所得的银行利息或企业利润用于文化场所的人员工资和场所养护等,开支细目向村民定期公开。比如潭头镇大宏村在建设大宏华侨广场时,海外华侨、企业家等各界捐款1600多万元,村里投入1500万元建设文化中心,留150万元存入银行,利息用于中心的日常管理,有了充足的管理基金,中心的发展自然红火。 除了财政负担场馆管理部分经费外,长乐市还积极尝试“以馆养馆”模式。如博物馆除了以有偿投标出租使用部分场所外,还开辟精美旅游品销售专柜,向参观者销售精美的文化书籍、明信片、DVD、画册等,所收入资金专款用于文艺精品的编创。人民会堂的管理则采取通过收取会场场租来增加日常运营收入,并不断改造会议和展览场所,添置配套设施,使其逐步成为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的平台。 添加时间:2008年9月23日 |